据新华社 从8月1日起,深圳将全面启用“居住证”,实行了多年的“暂住证”即将退出历史舞台。为了配合居住证的全面实施,实施了13年的《深圳经济特区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也将废止。《条例》出台于1995年9月15日深圳市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,并于当年9月20日公布实施,成为管理数百万外来人口的法律依据。然而,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政策的调整,暂住证作为外来人口管理的载体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实际需要。 在此情况下,深圳市决定改革外来人口管理模式,对人口的管理从暂住证向居住证转变,以信息化手段、一证多能的现代智能型居住证,实现人口的动态化管理,同时增强外来人员的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。经过在盐田区的试点,深圳市不久前正式发布公告,将从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居住证制度,支持该制度的将是今年5月15日由深圳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《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。因此,作为暂住证制度的法律依据,《条例》也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。 在《条例》废止后,暂住证持有人在暂住证有效期内的权益将得到《暂行办法》的保护,并将享有居住证的相应权益。 |